各有关单位:
2009年度湛江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,根据湛江市科技局通知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项目应是2007年以后通过地市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。
二、申报项目必须是湛江市辖区内研究开发、应用推广,或者属于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(完成人)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。项目申报时,必须征得项目完成单位、完成人的同意。凡存在知识产权、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,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参加评审。
三、申报材料:
1.科技成果登记公报格式(附电子版);
2.科技成果登记表(应用技术类成果,基础理论、软科学类成果);
3. 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;
4.科技成果鉴定证书;
5.科技查新报告;
6.研制工作总结报告;
7.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应用证明材料;
8.申报时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;
以上材料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,按顺序线装成册,相关表格请登录湛江金科网下载。
四、每项材料交科技成果登记费50元。
五、报送时间:申报材料务必于2010年1月25日前报科技处易丽平老师处。
联系电话: 2396153、13702478380
科技处
2009年12月16日